关于做好2015年年终财务报销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  发布时间:2015-12-10   浏览次数:

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

关于做好2015年年终财务报销工作的通知

 

为做好2015年度财务清算和决算工作,迎接学校年度审计,经学校财经审核委员会商量决定:

    一、政府专项(含个人科研项目)及部门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报销截止20151221日下午15:30;自20151222日起停止各类报销,停止签发各种银行转帐支票

二、各二级学院学生活动经费及各党支部活动经费请于20151215日之前结清。

三、个人预支款,20151221日前必须全部归还,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归还的请提供书面情况说明。不能及时清理,所属部门不得再办理暂借款业务。

四、2016年寒假前安排:部门经费及公用经费报销日期为201614日起,截止2016115日下午1500政府专项及个人科研项目报销时间为201614日起,截止2016111日下午15:00

特此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师大天华学院财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12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