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关于做好2015年年终财务报销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5年度财务清算和决算工作,迎接学校年度审计,经学校财经审核委员会商量决定: 一、政府专项(含个人科研项目)及部门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报销截止2015年12月21日下午15:30;自2015年12月22日起停止各类报销,停止签发各种银行转帐支票。 二、各二级学院学生活动经费及各党支部活动经费请于2015年12月15日之前结清。 三、个人预支款,2015年12月21日前必须全部归还,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归还的请提供书面情况说明。不能及时清理,所属部门不得再办理暂借款业务。 四、2016年寒假前安排:部门经费及公用经费报销日期为2016年1月4日起,截止2016年1月15日下午15:00。政府专项及个人科研项目报销时间为2016年1月4日起,截止2016年1月11日下午15:00。 特此通知 上师大天华学院财务处 2015年1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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