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2023-2024学年末财务结算等工作,经学校财经审核小组同意,现对学年末的财务报销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各类经费的报销和请款申报上传截止日期为6月28日中午11:00。 二、凡个人或部门预支款,须在6月28日前全部申请上报归还;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归还的请提供书面情况说明,并经领导签字同意。若不能及时结算报销,所属部门不得办理新的借款业务。 三、为解决假期特殊情况且必须要办理的业务,安排7月22日、8月9日、8月21日这3天办理业务,对需要办理业务的部门需提前上传领导审批,在对应办公日期前打印审批单据及原始单据,并提前一天投递到报销单投递箱中。 特此通知。请各位老师互相转告。谢谢配合! 财 务 处 2024年5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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