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二Ο一一年末财务报销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  发布时间:2011-12-23   浏览次数:

根据市教委、市民政局等上级部门要求,学院年检必须提供年度审计报告。为更好完成年度审计,提供规范的各类资料,现通知如下:
  一、二Ο一一年年终现金报销截止2011年12月28日中午12时正。 2012年1月3日正常办理。
  二、对外签发各种银行转帐支票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28日下午2时正。2012年1月3日正常办理。
  三、个人预支款,2011年12月25日前必须全部归还,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归还的请提供书面情况说明。不能及时清理,所属部门不得再办理暂借款业务。
特此通知。

 

上师大学天华学院财务处

2011年1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