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2020-2021学年末财务清算和决算工作,经学校财经审核小组同意,现对学年末的财务报销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各类经费的报销和请款截止日期为6月30日。 二、凡个人预支款,须在6月30日前全部归还;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归还的请提供书面情况说明,并经领导签字同意。若不能及时结算报销,所属部门不得办理新的借款业务。 三、为解决特殊情况且必须要办理的业务,安排7月12日、7月22日、8月9日、8月20日这4天对外办公。所有需要经费支出的请款等事项均须先经各主管校长的签名同意,方可办理。 特此通知。请各位老师互相转告。谢谢配合! 财 务 处 2021年5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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